原生山草藥、農作物的培育、種植、收購及銷售;原生山草藥及初級農副產品的加工(不含糧食收購);中藥材新品研發及農產品技術研發;組織林產品和林下經濟產品的生產;組織收購、銷售成員生產的林產品和林下經濟產品;生態旅游觀光開發;文化藝術交流策劃(不含營業性演出及中介);蔬菜、水果、食用菌、花卉種植及銷售;禽畜養殖、加工及銷售(前述范圍不包括農作物、種畜禽、水產苗種轉基因品種選育及其轉基因種子或種苗的生產);食品生產、加工及銷售(憑有效許可證核定的范圍經營)。(法律、行政法規、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項目除外,限制的項目須取得相關許可證、資質證或備案后方可經營)(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,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。)